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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直部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6 17:13:48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市司发〔2017〕20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直部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庆各单位: 为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巩固今年以来的学法用法成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决定组织2017年度市直部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以“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为主。 二、考试对象 市直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庆单位的所有干部。 三、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网上在线完成考试。 四、考试的命题、试卷及考试组织形式 (一)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司法局负责命题、网上在线阅卷、登分,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通报考试结果。 (二)试题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三类。11月20日市司法局将试题发布在《印象庆阳网》(网址: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登陆《印象庆阳网》组织本单位人员在线考试。 (三)网上考试入口填写报名单位和姓名时,一定要与本单位报送的报名表相统一(如“庆阳市司法局”不能填作“市司法局”、“甘肃省庆阳市司法局”或其他;姓名也不能出现别字,如“王晓红”不能填作“王小红”),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有效导出,将以未参考统计。 五、考试说明 登陆《印象庆阳网》(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 )点击首页横幅模块《庆阳市2017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为杜绝替考现象,同一用户名不得进行多人答卷,否则视为无效试卷,成绩以零计算。 六、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考试结果将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通报。凡未参加本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 (二)各部门、各单位请将参考人员名单(附电子版、电子版式样见本文附表,必须是Excel格式,发送邮箱:1299532419@qq.com)加盖公章后,确定专人务必于11月10日至18日报送至市司法局303办公室(印象庆阳网编辑部),11月19日前市司法局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答题必须在11月27日前完成。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联 系 人:张治贤 赵 龙 联系电话:0934-8214911 15095570921 18298846138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庆阳市委全面推进依法 庆 阳 市 司 法 局 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