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对拟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推荐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甘司发〔2023〕165号)文件要求,经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司法鉴定所申报,市司法局审核,拟推荐10个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对象
(一)拟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个)
西峰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拟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个)
庆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郭丽娟
(三)拟推荐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4个)
1、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合水县司法局
2、律师事务所: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
3、公证机构:镇原县公证处
4、司法鉴定机构:甘肃中诚司法鉴定所
(四)拟推荐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4个)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人员:
正宁县司法局局长 路同年
2、律 师:
甘肃煜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袁 涛
3、公证员:
庆城县公证处主任、公证员 贺 琼
4、司法鉴定人:
甘肃医科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王宏伟
二、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 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庆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4-8226014
电子邮箱:qyggflfw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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