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促进调解和解高效便捷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庆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决定组建市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并聘任以下21名同志为市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聘期3年。
陈 博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李小妮(女) 市卫健委卫生法制和监督科副科长
张智鑫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孙俊涛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任斌道 西峰区公安分局法制室副主任
胡晓刚 西峰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 芳(女) 西峰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马 静(女) 西峰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李国鸿 西峰区兰州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闫 谨(女) 西峰区兰州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赵玉靖(女) 西峰区兰州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路天荣 西峰区安定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圣晅 西峰区安定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忠平 西峰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 康 庆阳仲裁委员会调解部部长
刘 华(女) 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蓝光明 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庆丰 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磊 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恒祥 甘肃兴晖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少榆 甘肃北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庆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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