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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 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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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司发〔20208 

庆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

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现将《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司法局。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白 

联系方式:8213012(兼传真)  18193455054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郭丽娟

联系方式:8226014(兼传真)  13830400497 

庆阳市司法局

2020226


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

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甘司法〔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有关文件要求,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重点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在北京市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安排,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到全系统具体思想行动上来。

2、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突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专家学者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特别要加大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3、深入宣传依法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唱响典型宣传主旋律,讲述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司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全系统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大力宣扬我市赴湖北医疗援助队员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充分报道全系统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措施成效,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4、积极做好各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热线及微信平台功能,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收集因疫情防控引起的各类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引导和法律咨询。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加快对困难群体涉及疫情防控法律援助需求审批进度,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各县(区)司法局要尽快遴选一批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人员,组建相对固定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工作。团队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向社会进行公布,并主动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风险评估,做好企业复工、劳动合同履行、中小微企业发展、弱势群体维权等法律服务,帮助做好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办理等法律服务。

三、主要活动

1、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图解、动画、H5、漫画、法治动漫、微视频等生动直观形式,大力宣传全国普法办编撰的《法律知识问答》;采取多种措施,抓好《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工作,发动各新闻媒体、各门户网站、各新媒体刊登问答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途径,将问答内容高频次、广覆盖向社会公众推送。

2、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重点围绕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妨碍医疗机构工作、暴力伤害医护人员、非法捕杀收购野生动物、造谣传谣、破坏交通设施、哄抬物价等妨害疫情防控行为,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让人民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到防控工作的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展播活动。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提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抗击疫情中的鲜活素材,引导创作普法打油诗、顺口溜、快板、三字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征集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往深里走、往细里走、往实里走;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协调各县(区)全媒体平台、融媒体中心、网络电视等媒体媒介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和引领作用。

4、广泛开展网上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和AI机器人智能终端作用,利用各类不见面平台、网络体系、科技信息化手段等平台阵地,让群众在家中即可预约、申办和查询相关法律服务事项。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预测分析报告制度,主动了解掌握疫情防控信息,深入分析公共法律服务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在线法律服务的首选率、满意度。

5、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有奖答题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安排,积极动员干部职工、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参加全国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各县(区)司法局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策划组织各类新媒体和网络答题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6、广泛开展网上学习培训活动。综合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微信群等平台,策划丰富多彩的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系统学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安排部署和防护知识,提升干部职工自身防护和依法防控的能力。

7、广泛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积极协调宣传、网信部门督促各级新闻单位履行公益普法职责,组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辟专题专栏专版,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头条号、门户网站等自媒体平台优势,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8、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的要求,针对基层治理的短板和不足,及时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民动员开展网格式”“地毯式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

四、组织协调

根据党中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厅要求,市、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全过程。

一是积极协调各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

二是积极协调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以案释法;

三是积极协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积极协调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是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六是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抓好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七是积极协调发改、工信、国资等部门牵头负责抓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

八是积极协调网信、广电部门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行动;

九是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同时,各县(区)司法局要总结提升全屏普法等有效做法,主动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开展普法,利用文化广场、文化广播站、村(居)委会大喇叭、普法微信群等平台,开展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