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环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印象庆阳网 2018.11.12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10月29日,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

会前,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机关三楼会议室进行了宣誓,局党组书记、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组长、局长刘建瑞领誓。

随后,在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县级奖励办法》和《关于印发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杨锋、郑世平,县社区矫正办主任都金榜、甘肃环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廷锋作了交流发言。并组织与会党员签订了机关党员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现场交纳了党费。局党组书记、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组长、局长刘建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尺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上带头学,宣传上带头做,具体工作中带头干;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线索摸排,加强矛盾纠纷的线索核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成立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建立黑恶势力案件代理、接案审查、报告备案和律师事务所黑恶势力案件讨论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为推进专项斗争提供组织保障,对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或慢作为,造成严重甚至是恶劣影响,都是要追查责任、严肃问责的,绝不会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