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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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省市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巩固今年以来的学法用法成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决定组织2018年度全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为主。
二、考试对象
全县党、政、群、企事业单位及省市驻镇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3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完成网上在线考试,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四、考试的命题、试卷及考试组织形式
(ー)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具体实施。县司法局负责命题、网上在线阅卷、登分等工作。
(二)试题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类。12月3日县司法局将试题发布在《印象庆阳网》(网址: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登陆《印象庆阳网》组织本单位人员在线考试。
(三)网上考试入口填写报名单位和姓名时,要填写单位全称并与本单位报送的报名表相统一(如“镇原县司法局”不能填作“县司法局”、“庆阳市镇原县司法局”或其他;姓名也不能出现别字,如“王晓丽”不能填作“王小丽”),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有效导出,将以未参考统计。
五、考试说明
登陆《印象庆阳网(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点击首页幅模块《镇原县2018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为杜绝替考现象,同一用户名不得进行多人答卷,否则视为无效试卷,成绩以零计算。(《2018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流程详解》于12月3日上传普法工作QQ群(81026490),请自行下载阅读。)
六、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请将参考人员名单(考试人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参考人员名单为准,有变动的请另行报送)加盖公章后,确定专人务必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林水大厦12楼009办公室。(借调人员在现就职单位报名参加考试,原单位不再报名),逾期不报影响信息录入的单位干部将无法注册考试,责任自负。县司法局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二)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并在镇原普法工作QQ群(821026490)自行下载整理留存单位参考人员成绩单。将考试成绩参考率况列入年度普法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当年任用干部和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凡未参加本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
(三)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是检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途径之一,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要确定1名专门负责人员加入普法工作QQ群(81026490),方便考试工作联系组织干部职工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的不另行组织补考。
联系人:脱伟东 李 静
联系电话:0934-5952321
18093489897 1509712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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