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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基层 | 一位下岗职工的百姓情怀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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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水县固城镇,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位头发花白五十多岁的汉子行走于田埂,出入于农家院落,为百姓解忧,帮群众说事,化解婆媳恩怨、邻里纷争,被当地群众誉为“和事佬”。他就是原庆阳五金公司下岗职工,固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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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已55岁的刘永斌,是固城村香水组人。原就职于庆阳五金公司,2002年因企业改制下岗而回乡务农。十几年来,他热心于民间纠纷化解,成为固城镇群众信赖的“和事佬”。2020年10月合水县司法局通过县公益性岗位正式招聘为固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从此,他一直随身携带一个公文包,鼓鼓囊囊地装着两把尺子、一个调解记录本、一些调节法律文书及民法典书籍,时常奔走在田间地头、乡间小路、出入于群众院落。三年来,他参与调处镇内各类矛盾纠纷149起,调处成功146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75万余元,全镇实现了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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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刘永斌坚持每周巡村一次,指导各村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利用人民调解“合水网格APP”管理模式,将矛盾纠纷进行“红黄绿”等级划分,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随时掌握和解决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2021年7月,刘某在某公司李某工地干活时不慎被钢管砸伤右脚趾,在住院治疗期间,李某负担了住院费用。出院后,刘某要求李某支付15个月的误工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费用合计8万余元,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请求固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刘永斌和司法所所长罗清峰在固城镇王昌寺村委会对刘某与李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查看伤情、调阅治疗费用清单等情况后,充分利用合水县“1+3+X”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先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多层面对接、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误工及后期治疗费用共计5.1万元。为了感谢了调委会,当事人刘某专程送来一面“人民调解解民忧”大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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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在近三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把法、理、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是一份“跑断腿,磨破嘴”的苦差事,不仅要依法公正,更要善于结合社会视角通盘考虑,彰显情、理、法的最佳融合。一次,村民韩某拨打110报警,报案说和他兄弟因地界发生矛盾,其兄弟辱骂他、并用铁锹打他,他的生命受到威胁,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派出所及时联系司法所和老刘连夜来到韩某家里调查处理,对其批评教育引导。连续工作到天亮,他立即召集了固城镇综合调解委员会会议,商讨了调解方案。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组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老刘通过反复说服教育,用兄弟之情感化,现场还叫来了他们的亲侄子打亲情牌,最终拿出了让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书面协议将双方的地界进行确认,使兄弟二人握手言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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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始终能从群众利益出发,分析矛盾起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方便群众、服务发展的作用,利用换位思考、真诚劝解、耐心释法、热心融冰调解工作技巧,解决群众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次,辖区高台村群众方某哭哭啼啼地跑进固城司法所找老刘,说昨天下午回到家中,丈夫不停地辱骂还动手打了她几拳,对她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请求帮忙解决。听到方某的诉说后,刘永斌立即联系派出所干警同方某一起来到他们家中,询问了解丈夫陈某真实情况,老刘和干警对陈某批评教育的同时,妻子也承认平时经常外出,对家庭照顾不周。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丈夫承诺以后不会暴力对待妻子,妻子也知道自己做错了,只要丈夫不再打骂她,她会安心和他过日子。最终在老刘的调解下,夫妻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家庭矛盾的升级,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纠纷,夫妻俩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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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正是以这种“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工作精神和百姓情怀开展民间纠纷调解,使他参与和亲自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得以圆满化解,维护了一方平安。今年4月,他被庆阳市司法局授予庆阳市“马锡五式”人民调解员。5月被甘肃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枫桥式”人民调解员。6月荣获庆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