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诚意金是什么?仲裁案例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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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二手房交易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中不乏部分人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子,但是有些中介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房产交易市场混乱。最近庆阳仲裁委受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仲裁案例
2017年7月30日申请人崔某与被申请人某中介公司经业务员介绍,看上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东墅一品一套楼房,商定由崔某交10000元的诚意金用于中介公司与房东协商,2017年8月被申请人公司告知崔某,房东需交20000元诚意金才能协商,让崔某到公司退还先前缴纳的10000元诚意金,崔某声称要先查住房公积金,后再协商,经崔某查询后得知自己的贷款额度太低,超过自己承受范围,随即找被申请人公司要求退还10000元诚意金,但在此期间中介公司已和房东协商成功,将诚意金10000元转交给房东,房东不予退还。后经双发多次协商无果,崔某来到庆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中介公司退还10000元的诚意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
经仲裁庭庭审调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斡旋诚意金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合同。合同第四款第一项约定经卖方约定签字同意买房承购条件时斡旋即告成功,斡旋诚意金转为定金,约定斡旋成功后,居间人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买房人,但被申请人并未证明卖方已经签字同意且未能证明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买房人,应视为斡旋不成功,未斡旋成功即将斡旋诚意金以定金的形式交于房东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依据合同约定斡旋不成功应按约定期满后次日无息全额退还申请人斡旋诚意金,故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某中介公司退还申请人崔某斡旋诚意金10000元,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温 • 馨 • 提 • 示
在这里提醒大家,斡旋金(诚意金),这个和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如果最终未能达成协议,斡旋金可以要求返还(具体看斡旋协议本身是否约定,如果交易不成,斡旋金退还与否的问题。如果约定的话,稍微麻烦一点。如果没有约定,理应退还)。所以不管是购房还是租房,提醒广大市民要仔细审读合同,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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