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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9期】未签订购货合同进到假货还能要回货款吗?

来源:印象庆阳网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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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孙某在网上开了一家服装店,专门从事品牌服装的销售。孙某的亲戚李某自称有相关途径可以低价采购到正品品牌服装,主动提出要与孙某合作。孙某考虑到李某有经营网店生意的经验,并且也是自己的亲戚,随后双方开始合作批发采购品牌服装。期间,通过微信转账。在合作的过程中,孙某发现李某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在卖出服装以后,客户也反映这些品牌服装是假货,随后将剩余的未卖服装放到网上请资深人士进行非官方的鉴定,鉴定为假货。孙某要求李某退款,李某同意退货并退还所有的货款。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并拒绝退还货款12余万元。

巧儿说法:本案中,孙某和李某双方通过微信达成交易,孙某和李某之间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关系,对此双方必须遵守约定,交付货物,支付货款,而李某交付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返还义务,当然本案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货物已经退还,并没有进行专业鉴定,因此在买卖交易中,一定要及时地确定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