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巧儿说法>详细内容

【第1963期】自愿离婚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吗?

来源: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 2024.05.08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案情摘要

唐某和宋某结婚3年,婚后唐某出国务工,夫妻俩长期异地分居,感情越来越淡,双方商量后决定离婚。于是在唐某回国探亲期间,两人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收材料时发现缺少书面离婚协议,便让两人补交。宋某疑惑道:“我们婚前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财产需要分割,也没有孩子,还有必要签离婚协议书吗。”自愿离婚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吗?

案情分析

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巧儿说法

本案中,唐某和宋某因夫妻关系因两地分居而淡薄,双方自愿协议离婚。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夫妻双方债务处理等事宜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民政局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