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2期】父母能强迫子女与他人结婚吗?
来源: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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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王某初中毕业辍学在家后就一直被父母催婚。王某20岁时,其父母在没有与王某商量的情况下,收了邻村刘某26万元的彩礼钱,并逼迫王某嫁给刘某的儿子小刘。王某的父母能这么做吗?
案情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可见,每个人都有选择是否结婚以及与谁结婚的权利。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人都不能强加自己的意愿到结婚双方身上。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巧儿说法
本案中,王某的父母无权决定王某的婚姻,其强迫王某嫁给小刘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婚姻自主权,也是对王某人权的践踏。王某可以依法拒绝其父母作出的婚姻安排。根据法律规定,被胁迫形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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