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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3期】“职业医闹”合法吗?

来源: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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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15年,张某刚刑满释放就天天盘算着怎么能争大钱,一天他听李某说当医闹可以挣大钱,于是张某和李某联系了以前一起混社会的宋某、吴某、陈某一起干起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的事。张某、李某、宋某、吴某、陈某几个人分工明确张某、李某、宋某负责打听哪些医院有医疗纠纷,吴某负责收钱,陈某负责联系职业医闹。2015年6月的一天张某得知县某医院心脏外科的一个病人因药物过敏去世,张某和李某找到病人家属说我们可以帮你向医院索赔,索赔的费用从中要给他们20%的劳务费。病人家属得知还能索赔就答应了张某的要求。第二天张某他们在医院门口扯上横幅,在医院大厅摆上花圈,李某则带人冲进医院又打又砸,围堵医生、封住诊室,要求院方赔偿。如果院方不赔偿或不迁就这种行为,他们就会在医院闹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钱誓不罢休。医院见到这种情况后果断报警,警方将张某、李某、宋某、吴某、陈某带回了派出所,并对张某等人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

       巧儿说法: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一条规定,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案中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以及“医闹”团 伙,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