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5期】贩卖自制咸菜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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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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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6年陈某在某菜市场租赁了一个摊位以买菜为生,为了增加收入,陈某自制了60公斤酱萝卜放在摊位上销售。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酱萝卜的销售额约360元,陈某从中获利220元。2017年5月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陈某的摊位抽检。经检测,酱萝卜样品中二氧化硫总含量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二氧化硫含量标准的10倍。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出整改通知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陈某不服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法院认为陈某因所卖的自制酱萝卜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巧儿说法:本案中的二氧化硫作为食品添加剂,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长期超限量接触则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周某的酱萝卜当中二氧化硫明显超标,若食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周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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