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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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成绩公布、分数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户籍在我市庆城县、宁县、合水县、正宁县、镇原县、华池县、环县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公布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并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成绩核查。报名地在庆阳市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庆阳市司法局政治部(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司法人防大厦1203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分数核查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超过公告期限的,庆阳市司法局不再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一)审核方式和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按照司法部公告时间,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9日(工作日),申请人须到现场(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政务中心一楼东法律服务大厅国家司法考试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原件经审验后,退给申请人,并进行复印留存(一式两份)。
(二)学历核验
现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与申请表填报信息、本人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申请人应于2019年1月20日前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代办;
2、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尤其是户籍和学历信息;
3、照片底板和大小必须符合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将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我局将不再受理。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34-8225201 0934-8356328
13993403526
庆阳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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