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一项(庆阳市司法局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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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一项第一
反馈问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
整改目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做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司法局
整改情况:
1.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织“三会一课”、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三新一高”要求,着力解决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
2.结合基层党建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整改结论:通过认真学习整改,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和精髓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切实增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司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3012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市人防大厦12层)
庆阳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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