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 庆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庆市司发〔2019〕132号
庆阳市司法局 庆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发展环境,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庆发[2017]6号)及《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甘司法【2019】12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和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重要性
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是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教职员工法治素养、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各级司法、教育行政部门要从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丰富和创新法治副校长工作内容,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推动“法律进学校”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中小学法治建设的水平。
2、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律进学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要进一步完善选聘制度。要在原有选聘工作的基础上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要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且熟悉法律知识,从事政法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任期内如遇工作变动或原任人选不适合做该项工作的,由学校向司法、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及时进行调整。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选配和法治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法治教学实施方案,推进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辟学法第二课堂,做到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定期分析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形势,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动态,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建、街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协同学校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校园欺凌行为和侵害师生合法权益问题,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要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要把推进“法律进学校”作为法治副校长工作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日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成人仪式等活动中,融入法治元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验感悟。要积极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教育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范,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引导广大师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传导正确价值取向,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校法治建设。要加强校园欺凌方面的教育,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后果,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实效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和“法律进学校”效果评价机制,推广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提高“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效。要将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和“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教育督导范围,帮助学校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落实,统一安排一次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专题教育。
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切实提高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能力,增强法治宣传和学习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确保每个中小学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要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并将法治教育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育目标之中。
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学生管理、服务等制度,实现环境育人。要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普法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引导学生阅读、观看、讨论普法读本、影视、动漫作品,培育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各县(区)、市属各学校于9月30日前将法治副校长名单分别报送市司法局宣教科和市教育局 科。
市司法局联系人:王亚莉 8210394
市教育局联系人:杨 东 8680265
附件:县(区)、市属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情况表
庆 阳 市 司 法 局 庆 阳 市 教 育 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
( )县(区)、市属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情况表
序号 | 学校 | 法治副校长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政治面貌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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