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 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不断提升 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通知
庆市司发〔2019〕16号
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
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不断提升
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通知》(甘司办发〔2019〕10号)精神,现就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支持率,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开展司法行政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动实现新时代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的务实有效举措。1月4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例会,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履职情况的群众满意度得分为67.05分,低于全国各地区平均分数,列居全国第27位,群众对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工作业务的满意度得分为66.30分,列居全国第23位,两项得分排名均相对靠后。司法部官网日均网民点击量298万次,但进行满意度评价的网民每天只有266人。这些充分反映出,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抓得不够紧、不够严、不够细、不够实,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主动参与满意度评价的积极性不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满意度评价工作了解不多、参与很少、支持不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对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的认识,以更高的站位、更新的理念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抓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要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干警职工进行投票评价、用心提升服务群众质量效能等举措,全力提升评价工作知晓率、满意率,尽快实现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数上档升位。
二、要抓实抓细评价工作各项要求
按照省司法厅《通知》精神,此次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坚持人民标准、客观评价、过程公开、简便操作等基本原则。
第一,明确评价的范国和对象。一是对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履职能力的评价,即对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各县(区)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进行机关履职整体评价;二是对我省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业务的评价,参评工作业务包括法治宣传、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法考、法律服务热线等9项,行政立法、刑罚执行、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暂不纳入评价范围。
第二,掌握评价的方法。线上评价即通过网络与12348服务热线对机关履职和工作业务进行评价(线上评价方法见附件)。
第三,了解评价的指标。包括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3个一级指标,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指标又下设服务态度、效率、环境、能力、廉洁等5个二级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由相关平台自动累计,按月作出统计,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绝对数量值,计算得出最终的满意度百分比。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庆阳市司法局成立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春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王钊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卜拴麟同志,市法教办主任苏文振同志为副组长,各科(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苏文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司法局要参照市司法局领导小组组建情况,于1月20日之前成立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本地区本部门评价工作高效推进取得良好成效。各县(区)司法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情况及时报市司法局办公室备案。各县(区)司法局要以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为有利契机,切实树立起开放意识,加强机关工作信息化建设,改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机关工作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认可度。要从即日起迅速组织动员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手机、互联网,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度线上评价活动,加强督促、引导满意性正面评价,持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好评率。
4、要切实强化评价结果综合运用
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是我市司法行政各
项工作开展成效最直观、最真实的反映,为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视、充分运用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按照人民群众满意什么就巩固发展什么,人民群众不满什么就整改提升什么的要求,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补齐短板,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真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收集整理群众评价意见建议,作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与群众满意度的突破口。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各业务领域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按月进行通报,并对负面评价较多、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抄报市(州)人民政府和分管领导。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各科(部、室)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人民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方法
庆阳市司法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人民满意度线上评价方法
1、对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的评价方法
方法一:在电脑或手机的搜索引擎中输入“12348甘肃法网”,进入12348甘肃法网首页,点击“人民满意度评价页面进行评价。
方法二:关注“甘肃省司法庁”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点击“司法新闻”,进入“12348甘肃法网”,点击人民满意度评价”页面进行评价。
2、对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的评价方法
方法一:群众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完成相关事宜的咨询、办理后,网页自动弹出“满意度评价”对话框,群众借此对服务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
方法二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相关事宜的在线咨询、办理后,热线自动转入“满意度评价”语音频道,群众根据语音提示作出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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