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市司发〔2019〕54号
庆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各科(部、室):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
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能力素养,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度,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19〕45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将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为基本要求,以开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提升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考学习、考业务、考创新,查纪律、查作风、查担当,比典型、比奉献、比成效”这一主题,聚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能力大提升,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推动工作为落脚点,扎实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政治上忠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务实、工作上创新,着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奋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建成一支讲政治、勤学习、敢担当、勇创新的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提升。
(一)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和经常性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热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筑牢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着力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二)要深入践行服务宗旨。在统筹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中,始终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想在前、做在前,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既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乐于帮扶群众,又善于向群众学习,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中。
(三)要努力锻造过硬本领。把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法治专业性和职业化要求,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厚积业务储备、提升法律素养,着力培养专业思维、专业能力、专业方法,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实战能力,努力锻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四)要着力锤炼优良作风。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定好位、站好岗、服好务,以不甘服输的精神、没有不能的冲劲、不怕吃亏的心态、高人一筹的本事,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真抓实抓、真干实干。聚焦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既破解大问题,也解决小问题,既根治老问题,又不放过新问题,通过自律、自省、自纠,锤炼为民务实的优良作风。
(五)要全面激发动力活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破除影响和制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速释放改革动力和创新活力,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厚植创新潜力,逐步实现各项工作由“跟跑”到“领跑”的转变。
三、活动内容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这次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三查”“三考”“三比”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各自实际,把“三查”“三考”“三比”的要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统筹抓好以下任务。
(一)开展考学习、考业务、考创新活动
考学习。始终把学习贯穿始终,从实际出发,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效果,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大兴学习之风。建立落实“首提必政治”和会前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不断深化最新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全系统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加强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促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2、举办司法行政大讲堂。坚持每月组织一期司法行政大讲堂,积极鼓励局领导、机关各科(部、室)负责人、县(区)司法局长轮流上讲堂、当老师,为大家讲理论、启思维、理思路、指路径、教方法,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开阔视野、拓展思维、提升能力。
3、制定学习清单。机关各科(部、室)和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从政治理论、党的建设、业务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建立学习清单,制订学习计划,切实解决“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着力补齐自身短板,不断拓展学习的厚度和深度。
4、坚持以考促学。建立健全包括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参学记录、学习体会等内容的学习档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考核,将党员干部理论业务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考业务。立足司法行政机关重组实际,按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新职能,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业务大交叉、大融合、大提升。
5、促进业务工作大融合。将工作任务压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干部,制定详实任务分工表,采取全员业务培训、岗位大练兵、传帮带等方式,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庞杂、专业性强、差异性大而导致知识不够、能力不足、适应性差等问题。
6、推行业务知识轮流主讲制度。机关各科(部、室)每月自行组织集中学习,每名干部轮流作为主讲人就某一方面业务或某一专题作辅导讲座,并推选优秀主讲人在全系统集体学习时进行主讲。
7、组织业务知识考试。举办应知应会业务闭卷考试,对应知应会的司法行政基础业务知识进行综合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争做勤学、真学、深学、善学的表率,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
考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坚持改革和创新并重、法治与服务并重,用改革的理念和创新的思维谋划推动工作。
8、拓展发展眼界视野。通过举办法治思维、创新思维等专题辅导讲座,加大到先进地区“体验式”学习考察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开阔眼界视野、拓展发展思路,引导提出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立潮头,推动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9、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机关各科(部、室)每年要至少确定2—3个创新方向,着力解决本部门存在的不足,为各自的发展进步建立新的驱动引擎,每名工作人员每年要至少确定1—2个重点突破的创新点,用创新求得突破,用创新推动工作。
(二)开展查纪律、查作风、查担当活动。
查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
10、突出政治纪律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守纪律、抓执行,切实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
11、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程序观念,及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2、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节假日值班纪律、日常生活纪律等入手,盯住具体人、具体事不放,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
查作风。聚焦根治作风顽疾,高度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改进机关作风。
1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省政府转变作风“十不准”规定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慵懒散漫浮拖”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4、改进调查研究。推行“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一线工作法,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督查和下基层调研,充分发挥调研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摸清情况、服务决策的作用。分批安排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和脱贫攻坚一线,经受基层磨炼、锤炼过硬作风。
15、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文稿质量,提倡写短文、发精文。严格审批会议数量、规模、会期、经费,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杜绝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现象。
查担当。坚持把担当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一种能力,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
16、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始终置身于改革发展第一线、脱贫攻坚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担责,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面对困难挑战敢于冲锋,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职尽责。
17、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支持和保护改革发展中的创新探索和新生事物,明确错与非错的标准,划定容与不容的界限,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
18、树立实干导向。始终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持之以恒抓落实,靠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链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紧盯不落实、落不实的人和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开展比典型、比奉献、比成效活动。
比典型。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成果、共享经验、相互提高,形成个个争先进位、人人不甘落后的局面。
19、对标先进典型。从市局做起,在全省范围内确定“对标”单位,各县(区)也要确定“对标”县(区)、“对标”单位,做到比有目标、比有标杆,列出在各自领域和单项工作方面与典型相比的清单,把差距搞清楚,把标准提起来、把措施定下来、把成果干出来,拉高标杆、确定目标、缩小差距、树立典型。
20、突出实效导向。通过比典型、比先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争做表率,走在前列,把公共课做通,把专业课做精,以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把业务工作做出特点、做出品牌,树立可学习、可借鉴的榜样和示范。
21、激发赶超意识。组织专题学习“贵州经验”,使每一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甘落后、不甘服输、不甘垫底,正视自身的不足和优势,着力补齐“短板”、做长“长板”,认准路干、铆足劲拼、奋起直追。
比奉献。牢固树立无私奉献精神,甘当“绿叶”、甘为“人梯”,在工作中奉献,在奉献中工作。
22、讲奉献甘吃苦。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正确对待功劳、苦劳、疲劳,不计较、不抱怨,学会舍得让利,磨砺“把冷板凳坐热”的真功夫,互相对比为岗位有多大奉献、为事业有多大贡献,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成就事业。
23、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理念,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按照 “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扎实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加压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细化实化帮扶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比成效。坚持在重点工作上出精品,在难点工作上求突破,在特色工作中创亮点,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4、注重挖掘亮点。坚持抓示范、看亮点、比成效,工作争一流、名次争先进,主要看各项工作的业务量增减情况,一项工作即使没有大的创新,只要与自己与全市全省相比较,该增长的大幅度增长,该降减的大幅度降减,或在某一方面拿了单项“冠亚军”,取得了突出成绩,也应当予以褒奖。
25、细化量化指标。以“典型、差距、措施、成效”为四大板块,制作出进步的“路线图”“测量仪”,做深做实做细各项业务工作,既要立足自身纵向比成绩,又要放眼全局横向比进步,不仅要用典型衡量成绩,也要用持续推动、巩固提高的效果对待成绩、公正评价,用成效增强信心、激励前行。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局政治部负责。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政工部门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活动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等工作,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取得实效。
(二)示范带动,强化宣传。领导干部要发扬率先垂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优良作风,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成为“三考三查三比”的表率。要结合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任务要求和办法措施,对每个环节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都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司法行政机关恢复40周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帮、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岗位工作需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参与,自觉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素质。要将“三考三查三比”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强化检查指导,确保专项活动健康有序推进,努力达到解决问题、提升素质、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整改提高、建章立制。要把活动成果体现在履行新职能、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生动实践上,紧紧围绕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认真总结挖掘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实施一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将之固化为制度,推动“三考三查三比”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转化为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
各县(区)司法局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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