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 庆阳市民政局 转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的通知
庆阳市司法局 庆阳市民政局
转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民政局: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创建考核指导标准,各县(区)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乡村依法治理,农村群众、城镇居民的法律观念日益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村委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更加规范。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镇原县临泾镇席沟圈村等16个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现将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命名第九批“全省民中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甘司发[2021]5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这次被命名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再上新台阶。各县(区)要以被命名的示范村为榜样,结合乡村实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群众自治、德治、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平安庆阳、法治庆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庆阳市司法局 庆阳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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