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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庆阳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2、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3、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及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4、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5、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乡镇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指导法学专业社团的业务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7、管理、指导全市司法鉴定工作。8.负责联系、协调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除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人力资源、行政复议之外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工作。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下设 10个职能科(部、室),包括政治部(副县级建制)、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刑释解教安置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调解仲裁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指标1225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9.46% 。增加的其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增加。其中:人员支出预算70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40.11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取暖费及福利费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378.86万元(同上年相比主要是减少了普法专项经费)。    

  (一)人员支出预算705.95万元,同比增加13.57%,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等因素。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140.11万元,同比增长7.59%(单位取暖费增加、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378.86万元。其中,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235万元,市级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市级普法专项经费10万元,市级人民调解专项经费5万元,市级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市级刑释解教接送经费5万元,市级印象庆阳运行维护费10万元,市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万元,市级庆阳司法网5万元,剩余部分均属于上年结转资金。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将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合理执行政策,规范使用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时跟进项目进度、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及时公开预决算情况,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单位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附件: 庆阳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xls


                                                      庆阳市司法局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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