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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 2019 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庆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司法局 2019 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相关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相关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

领导干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市司法局为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构改革后共设 12 个职能科(部、室),即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另设政治部和机关党委。下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1 个。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单位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1343.38 万元,支出总计1488.48 万元。与 2018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 112.71 万元、增加 9.16%,支出增加 332.09 万元、增加 28.72%,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保障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二是增加油田治理费 20 万元。本单位 2019 年度收入合计 1343.3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23.38 万元,占 98.51%;其他收入 20 万元,占 1.49%。本单位 2019 年度支出合计 1488.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7.91 万元,占 70.4%;项目支出 440.47 万元,占 29.59%。本单位 2019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20.34 万元,较上年减少 145.09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单位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323.3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36.71 万元,增加 11.52%。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8 万元,增加 8.03%。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 5月份进行了追加,市级财政在 12 月份追加了依法治市经费和市直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经费。本单位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488.4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32.09 万元,增加 28.72%。主要原因:5 月份省司法厅追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在 12 月份追加了依法治市经费和市直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经费。本单位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83 万元,占 0.4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60.41 万元,占 10.78%;公共安全支出1276.99 万元,占 85.79%;卫生健康支出 44.25 万元,占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 2019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39.7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51.59 万元, 较上年增加 174.99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用经费 188.16 万元,较上年增加 56.9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核定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5.53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1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次数减少。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 5.5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1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次数,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8.16 万元,比2018 年增加 56.92 万元,增加 43.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3.0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20.66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总数 464.45 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三、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0 年 11 月 5 日

庆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pdf

庆阳市司法局 年度决算 公开说明 支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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