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轮巡察市司法局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8月19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30日,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局务会研究党建人事”的整改情况:(1)严格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机制,促进决策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2)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工作议事规则,研究制定了《中共庆阳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制度,严格界定会议研究事项范围,明确规定凡涉及党建、党务、组织人事等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3)严格靠实责任,确定了专人分别负责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要求严肃认真、全面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1)坚持“首题必政治”,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职工会议首个议题必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印发了《政治学习安排》,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做为中心组及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从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政治安全中的极端重要性;(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科室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及应对措施,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和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定期研究和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以来局党组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2019年底、2020年7月先后向市委专题报告了我局2019年、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接受了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考核;(3)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党员干部做了《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讲座。
3、关于“理论学习敷衍应付”的整改情况:(1)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加强思想建党,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坚决杜绝未召开会议而虚构学习记录问题的发生;(2)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党组中心组及职工学习安排》、《2020年度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对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进行了安排,坚决杜绝学习计划年年翻版。2020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9次,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轮训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组织县级干部参加了全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
4、关于“心得体会网络抄袭”的整改情况:(1)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涉及的个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约谈,并责令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对照检查,督促本人认识错误、立行立改;(2)认真开展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各党支部负责开展好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教育,各科室负责开展好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职工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3)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理论学习过程中认真记好学习笔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坚决杜绝网络抄袭问题再发生。
5、关于“机关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的整改情况:(1)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章建制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依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对机关现行管理制度做了分析研究,对机关会议、学习、考勤、考核、保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机关党建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共制定完善机关管理制度24项;(2)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抓好制度执行落实,从班子成员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分工协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规范机关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严防老问题再现、新问题发生,实现以良好的制度建设保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涉密文件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1)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做好经常性保密宣传教育,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保密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2)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和专题培训,邀请市委机要和保密局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了《认清严峻形势 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的专题培训,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分别签订了保密工作承诺书,全面压紧压实了保密责任;(3)修订完善了《庆阳市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就进一步做好机关保密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4)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格做好涉密文件收发管理,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传达阅读范围,严格按规定拟制、打印、复印、收发、传递、清退、利用、归档和销毁涉密文件,定期对涉密文件进行检查清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7、关于“七五普法引领作用发挥不力”的整改情况:(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庆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了我局《2020年“七五”普法学习计划》,将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纳入职工学法内容;(2)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内容,同时督促干部职工结合业务工作做好个人自学,全面学习“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认真记好学法笔记;(3)结合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8、关于“对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1)由分管领导对涉及此问题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促深刻认识问题不足并立行立改;(2)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责任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规定,要求每名执业律师每年必须完成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否则第二年度将不予律师执业注册;(3)将“每名律师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件以上”明确纳入律师事务所目标管理责任年度考核,在2020年我局与市直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将律师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9、关于“履行部门脱贫攻坚任务不力”的整改情况:(1)要求相关科室认真总结2019年推进法治扶贫“十项行动”情况,积极谋划2020年工作计划,1月2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相关科室工作汇报,研究了2020年法治扶贫“十项行动”推进计划,决定纳入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推进;(2)根据各科室提出的2020法治扶贫工作计划,我局制定了2020年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法治扶贫专项工作方案,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3)根据省司法厅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司法局2020年深化拓展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法治扶贫“十项行动”成果,努力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促不力”的整改情况:(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局党组坚持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2020年以来局党组专题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8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4次;(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按照安排严格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承诺书》《党员干部不信教不涉黑涉恶承诺书》《婚丧喜庆事宜新办简办承诺书》《党员干部诚信履职承诺书》;(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干部作风问题约谈制度》,按制度规定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根据需要随时随地进行约谈;(4)严格开展年度考核工作,1月20日召开了我局2019年度干部职工考核会议,会上由各科室负责人做了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汇报,各党支部负责人作了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要求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如实撰写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4月29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会议,局党组认真讨论形成了领导班子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县级干部的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市委组织部考核组。
11、关于“总结计划连年翻版”的整改情况:(1)由分管领导分别对涉及此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促深刻认识问题不足并立行立改;(2)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如实认真总结2019年度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总结各自2019年工作,统一汇总形成了我局2019年工作总结,分别书面报告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坚决杜绝总结计划连年翻版的问题再发生;(3)认真谋划2020年工作,深入学习贯彻2020年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科室依据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提出2020年工作计划,汇总形成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4)律师、司法鉴定等行业监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业务指标,并与监管、服务对象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12、关于“文印材料错误百出”的整改情况:(1)由分管领导分别对涉及此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促深刻认识问题不足并立行立改;(2)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及时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重新设计调整了我局收发文稿纸格式,严格规范收发文程序,推行收发文电子化登记,改进规范公文排版格式并制作示范样本,全面提升机关公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3)不断改进学风文风,认真做好文件起草校对,严格按照分级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把好文件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文风关,不断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文件重号、漏号、错别字等问题的发生。
13、关于“调研报告下载应付”的整改情况:(1)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涉及的个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约谈,并责令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对照检查,督促本人认识错误,立行立改;(2)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调研方式,加大调研力度,增强调研实效,通过调研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3)要求各科室、各党支部分别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在调研过程中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如实反映调研掌握的实情,及时反馈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调研报告下载应付的问题再发生。
14、关于“资料印制铺张浪费”的整改情况:(1)由分管领导分别对涉及此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促深刻认识问题不足并立行立改;(2)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控制文件材料印制数量,要求各科室发文按照文件材料发送范围严格控制计算印制数量,实际印制数量不得超过发文稿纸上填写印制份数,坚决杜绝超量印制、铺张浪费的问题再发生;(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印制数量小的要求各科室一律自行排版、印制,除明确要求须胶印的外,不得交由文印部排版、印制;对确需在外印制(胶印)且数量较大的,须事先向办公室报备后方可交由文印部印制。
15、关于“支委不学习党建业务”的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2020年以来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共7次,开展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研讨并撰写了心得体会,切实提高全体党务工作人员党建业务素质,准确把握机关党建工作有关要求;(2)各支部充分利用甘肃党建APP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将“主题党日”活动与职工学习会、党员大会、党课教育等区分开来,严肃规范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2020年以来利用甘肃党建APP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27次;(3)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管理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共8项,严格界定会议研究事项范围,明确规定凡涉及机关党建工作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或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党员大会研究决定。
16、关于“党支部和党务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整改情况:(1)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政治机关良好形象,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落实“四抓两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2)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印发了我局《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各支部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总结;各支部结合2019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述职大会上汇报了2019年党建工作,并接受党员干部评议;(3)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了《庆阳市司法局党费收缴制度》,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各支部明确党费一律由组织委员负责收缴。
17、关于“未按期开展党课教育”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坚持按期开展党课教育,落实领导干部、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2020年以来开展党课教育共9次。
18、关于“党小组活动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坚持按期开好党小组会议,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对帮扶、社区共建等活动,2020年以来召开党小组会议共33次。
19、关于“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申报、支委初评、党员大会评定、计算年度积分四个步骤实施,将党员积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按照“好”“一般”“差”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价和分类管理。结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改造更新了党建活动阵地,制作了党员积分公示墙,按季度更新积分,目前已更新至第二季度。
20、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党支部换届,严格规范换届程序,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和批复程序。2019年11月严格按程序完成了机关第三支部的改选成立;第一、二支部委员会将于2020年11月任期届满,局机关党委及时印发了换届提醒函,第一、二支部已按规定时限上报了选举请示。
21、关于“退休党员管理边缘化”的整改情况:(1)各党支部按照机关党委《关于慰问退休党员的函》要求,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日常管理和关怀,建立了联络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将支部的活动、学习情况定期向退休党员通报;(2)各支部及时通知退休党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活动、集体学习及组织生活会,不能参加的退休党员督促在家自行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党支部如实记录不能参加的理由;(3)积极做好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号召退休党员干部自愿交纳特殊党费。
22、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结合实际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并整改落实,汇报了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3、关于“谈心谈话例行公事”的整改情况:(1)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各党支部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2)各支部组织谈心谈话时针对个人工作实际,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坚决杜绝谈话千篇一律、例行公事走过场,并严格规范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2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整改情况:各支部认真利用甘肃党建APP按月固定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政治主题,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并严格规范记录好活动内容,2020年以来各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7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将“主题党日”活动延伸到疫情防控一线,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担当作为、挺身而出,积极投入城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我局13名党员干部先后参加了解放西路市政府2号小区和市统办楼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受到了小区业主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5、关于“整改党建督查反馈问题不积极”的整改情况:(1)截止2019年11月底,三个党支部所有在职党员已全部注册登录利用甘肃党建APP,使用率达到100%,“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均在甘肃党建APP同时上开展;(2)各支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用好用活甘肃党建APP党建工作载体和平台,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严肃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26、关于“虚假报告整改工作”的整改情况:(1)局党组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及时研究、集体决策,坚决杜绝未召开会议而虚报工作问题的发生;(2)结合修订完善机关会议制度,严格界定会议研究事项范围,凡涉及党建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3)严格党费收支管理,按要求每半年按比例上缴一次党费,对于单位提留部分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经机关党委集体讨论决议后按程序支出,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党费收支账务;(4)对凡涉及整改事项内容,局党组及时研究,坚持做到立行立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长期聚焦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深化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4-8225201(兼传真)(工作时间)
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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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ysifaju@163.com
中共庆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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