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行政 “十二五”规划主要工作
一、 “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
推进普法依法治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力度和管理效果明显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公务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显著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网络基本建成,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创办《庆阳普法》宣传报纸,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办好普法之角、普法之声、普法之窗。各县区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个普法长廊,不断创新和拓宽宣传阵地。
(二)、基层工作
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矛盾纠纷年调处率达到98%以上,年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调处案件数量同比上年提高5%以上。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重点抓好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市人民调解员年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大胆探索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新型社会矛盾纠纷的途径,实现人民调解与诉前确认机制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至2015年,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到95%以上,全部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在岗工作年限10及以下的每人每月150元,10年以上的在岗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津贴标准增加10元,最多不超过300元。
(三)、律师公证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
拓宽律师、公证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全市律师办案、公证办证数量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0%,公证办证合格率达到100%。
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和推动覆盖农村的法律服务体系。
法律援助要认真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扩大受援面,提高受援质量。至2015年,依托司法所在乡镇(街道)建立援助站点达100%,在社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站点5-7个。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要实行有偿帮教制度,设立安置帮教基金,市一级至少要达到100万元,各县(区)要达到50万元以上。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每个基地要保证安置回归人员达到30名以上。
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被宣告缓刑、被判处管制、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助服务工作,防止漏管、失控,特别是要防止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街办)建立以基层司法所为主、有公安派出所、民政、劳动以及社会志愿者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重点项目
全面加大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综合业务楼建设进程,力争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观。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改善市、县(区)司法局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达到40-52平方米;县(区)司法局人均建筑面积达到47-63平方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60-370平方米;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70-260平方米。
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在2015年前由地方各级政府解决资金缺口。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