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通讯员李婷
截至2016年12月27日8时,我市共接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庆阳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转办26批群众环境来电、来信信访投诉问题104件,目前已办结85件,19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81.7%,立案处罚11家,处罚80.5236万元,限产1家,停产10家,查封扣押1家,关闭取缔29家,约谈18人,问责21人。
一、12月26日办结信访投诉案件
(一)第970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宁县焦村乡任村一制药厂每天24小时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烂泥沟河,污染水体环境。宁县和盛镇工业园区一果汁厂直接排生产废水,污染水体环境”。12月20日,宁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宁县焦村镇任村现有两家药材加工企业,宁县恒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正常,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雨水收集于场内的暂存池,厂区四周无污水外排现象;庆阳星冠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变更环评未通过批准,自2015年7月停产至今,厂区周围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甘肃通达果汁有限公司排污口现有四根管道,其中两根为高速公路雨水排管,其余两根为甘肃通达果汁有限公司雨水和生产废水排管,通达果汁厂污水处理站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庆阳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依据环评要求生产期间处理废水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可用于厂区绿化和煤堆喷洒水外,其余废水排入厂区东侧瓦窑咀沟内进入烂泥沟,因目前停产未见废水排放。
(二)第1196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庆城县安宁路卿华名苑楼下小二酒馆和团长老火锅店两家店铺每天16时至次日3时油烟污染严重扰民。该小区东侧10米处一垃圾场堆积大量垃圾,卫生环境脏乱差,夏天臭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12月23日,庆城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城管局等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庆城县环保局向10家营业门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营业10日,对油烟污染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关闭。针对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庆城县城管局组织环卫工人对垃圾箱周边进行了清理,对周边门店经营者进行了教育。
(三)第1225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三不村村民韩某每天私自在其村内47亩耕地内焚烧木炭用于销售,烟雾弥漫,污染周边环境”。经核实,信访投诉中的木炭厂实际位于宁县境内。12月23日,宁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公安局和焦村镇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宁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拆除木炭窑,恢复地形原貌。目前场地已清理结束,木炭烧制窑已拆除。
(四)第1226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西峰区育才东路御景城小区南门东侧,知味酒楼每天8时至22时营业期间噪声和油烟污染严重扰民。举报人称12月18日已来电反映该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只是责令店铺将抽油烟机平移3米;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该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要求有关部门核实处理”。12月23-24日,西峰区环保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知味酒楼已购置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并安装到位,在门店后墙安装了专用排风烟道。经甘肃水木青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昼夜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知味酒楼已与御景城涉及住户协商达成一致,由知味酒楼负责给住户后墙窗户安装加厚隔音玻璃。
(五)第1241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465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提出异议:一是针对排洪道堵塞威胁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状,要求疏通泄洪通道;二是县公安局走访调查‘村干部包庇企业殴打村民’一事的调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三是县林业局只是计划明年开春后对两座山进行苗木补植,但却对泾河边大面积被非法占有和破坏的耕地却只字未提;四是6家采砂场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达十年以上,但却未对时任村支书和村主任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2月23日,宁县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4个工作组分头深入现场开展调查复核。针对泄洪通道疏通的问题,宁县水务局于12月23日向采砂场负责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依法启动了强拆程序,限期2017年1月3日24时前自行拆除设备,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拆;针对村干部包庇企业殴打村民的问题,12月24日,宁县公安局再次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新庄派出所查证,110接警记录没有新庄镇咀头赵村村民报案反映村干部打伤村民的案情,当地多名村民一致认为所在村组干部没有包庇企业殴打村民之类的事情发生;针对被破坏的耕地问题,河道采砂的4个采砂场占地为滩涂地,没有纳入耕地管理范围。宁县政府在对采砂场予以依法取缔和清理后,将安排逐步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修复河道生态环境;针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庄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咀头赵村村委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新庄镇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六)第1277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西峰区北大街鸿园丽都小区供暖锅炉噪声严重扰民”,12月24日,西峰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西峰区环保局委托庆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噪声超标。针对噪声超标问题,西峰区环保局于2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3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对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整治,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七)第1281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信访投诉问题反映“镇原县南区鹏程文化园慢摇吧每天20时至次日2时噪声严重扰民”,12月24日,镇原县政府组织县文广局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该店因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曾于11月10日被镇原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责令停止从事娱乐经营活动。12月24日,镇原县文广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关停通知书》和《扣押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对娱乐包厢内8台机柜进行了查封、扣押了4台功放机。镇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镇原县文广局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八)第1285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1285号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反映“镇原县城关镇祁川行政村文化广场的铁通的信号铁塔与基站辐射污染扰民。举报人要求拆除该塔和基站”。12月24日,镇原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铁塔于2016年11月履行了环评备案手续,基站安装的通信设备未履行环评手续。县环保局对中国移动镇原县公司、中国电信镇原县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关停设备、补办环评,对基站电源进行了查封,并对2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
(九)第1293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1293号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反映“西峰区西大街庆阳五中的燃煤锅炉排放烟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12月24日,西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庆阳五中现有燃煤经检测不符合煤质管控规定的要求。经庆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锅炉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分别超标0.7倍、2.2倍。西峰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整改,立即停止使用不达标燃煤,改用达标燃煤。庆阳五中承诺2017年3月供暖期结束后,马上拆除现有燃煤锅炉,新建换热站,确保2017年接入广场路集中供热站。
(十)第1294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1294号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反映“正宁县榆林子镇蓝天洗浴中心自建锅炉房,每天24小时排放黑烟,污染环境”。12月24日,正宁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蓝天洗浴中心于2016年7月开始营业,未办理任何经营许可手续。所用燃煤,无煤质分析报告,废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街区污水管网。12月25日,正宁县环保局向该洗浴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查封了洗浴炉子和洗浴间。正宁县工商局对该洗浴中心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1万元。
二、12月27日转办3件信访问题情况
(一)1536号信访投诉件:群众来电反映举报人对受理编号719号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为不属实有异议,指出北京万利帮威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在镇原县屯子镇挖坑堆油泥问题确实存在,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
(二)1567号信访投诉件:群众来电反映宁县保健路宁县疾控中心供暖锅炉每天早上排放烟粉尘污染环境。
(三)1582号信访投诉件:群众来信反映正宁县宫河收费站未办理环保手续私自建设减速带,噪声严重扰民。
市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以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转办通知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办理,同时转交市直相关部门督办。
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3,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193号信箱(邮编73003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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